因运输主管部门对租赁汽车管理新的规定,不再办理租赁汽车道路运输证。故原公告中第82页包2评分明细表中第4项的服务能力说明“须提供每辆车的道路运输证;按照座位数分四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。进口汽车不纳入统计。”更正为“须提供主管部门审核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,按照座位数分四类提供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。进口汽车不纳入统计。”,其他内容不变。
更正日期:2023年12月7日
中共绵阳市委党校
2023年12月7日